針對去年以來個別地方國有企業發生債券違約,引發金融市場波動的問題,國務院國資委給出解決方案。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于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要求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瀝青網sinoasphalt.com。
“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方國資委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并舉降杠桿減負債。督促指導企業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范債務風險。
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托等權益類永續債和并表基金產品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系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
規范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
《指導意見》指出,各地方國資委要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
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并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
對于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鑒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
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
對于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
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
對于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
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于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
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
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建設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
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
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
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各環節綜合施策發揮監管合力
《指導意見》表示,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干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筑牢風險底線。
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范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